架子上挂一条脏兮兮的白毛巾,会让整个浴室显得邋里邋遢。作为家庭必备品的毛巾,我们每天都要用,还会频繁洗涤,由此很难保持蓬松如新。美国时尚生活网站Popsuar刊文引述了家居品牌斯诺(Snowe)创始人雷切尔.科恩的七点建议——遵循这些提示,可让白毛巾整季保持良好的手感和清洁度。
1. 把握清洗时机
“我们都知道经常洗澡保持个人卫生,但你是否知道浴巾也应该每三四天就冲个澡?理想情况下,为了节时节能,可以两条毛巾交替用,然后一起清洗。”
“手巾可以不必那么严格,特别是家里不常来客人时,但也应该尽可能像清洗浴巾那样做。手巾每天要使用多次,且经常是用来擦干湿手,并不总是那么洁净,所以最好隔几天就清洗一次。尤其是在夏天,园艺、户外运动和野餐等活动增多,我们比在冬天洗手更勤。”
“在度假别墅或分时度假屋使用的毛巾,可以在回家前或者客人过了长周末离开后洗干净。”
2. 用冷水洗涤
“传统的方法是用温水洗衣服,但洗毛巾我建议用冷水。较低的温度可防止毛巾接缝处收缩,也有助于毛巾不褪色(尤其是中性色的毛巾),而且清洗某些污渍效果更好。海滨房和分时渡假屋里的毛巾也容易霉变,每隔一段时间用冷水洗可以防止发霉。”
3. 别用织物柔软剂
“要保持毛巾毛绒绒的手感,别用织物柔软剂,里面的化学成分会破坏纤维,时间一长毛巾反而不柔顺。在烘干机里放一只网球可以把毛巾搅动起来、使之蓬松。要延长毛巾寿命,也可将其单独清洗,以避免起毛起球;同时,在干透之前就从烘干机中取出,以免过度烘干带来毁损。”
4. 不要过度烘干
“吸水性强的毛巾干得很快,所以应设定最短(也最环保)的烘干程序,也别放烘干纸,长期下来会减损毛巾的吸水性。”
5. 少用洗涤剂
“很多人加洗衣粉只是‘大概齐’,虽然这看起来好像没什么大不了,但太多洗衣粉会让毛巾难以冲干净。我们建议按照洗衣机设计的尺度精准地添加洗涤剂,要知道‘少即是多’。中等量(medium)相当于6、7磅重的衣物——会占去家用洗衣机槽3/4的空间。洗衣店里的大型洗衣机需要用多一点(洗涤剂)。”
6. 选用洗衣液或洗衣粉
“洗衣液或洗衣粉都能洗毛巾,但洗衣粉配合温水更好。而洗衣液可以先滴在毛巾很脏的区域再放入洗衣机,清洁效力更强。用洗衣球(洗衣胶囊)超级简单,也省去了测算用量,但你也要准备为这种便利付出代价。”
7. 使用“绿色漂白剂”
“给不再洁白的毛巾施用漂白剂前(漂白剂其实有伤面料),先试用小苏打和白醋。将1/2杯小苏打与洗涤剂一起加入洗衣机,在冲洗环节加1/2杯蒸馏白醋。洗完后,你的毛巾会像在夏日暖阳下晒过一样。”
处理得当,白毛巾可以整季保持良好的手感和清洁度。(fotolia)
图片翻摄自\隋棠脸书
身为被害人,我们看不到未来
小灯泡父亲在出庭意见中提到,自己在两年多前听闻噩耗,赶到现场时看到的画面,一直到现在为止,每一天都在脑海中挥之不去。
“从那一刻起,我有一部分的生命,早就随着小灯泡生命的逝去也一同死去。”
他希望不要再有家长承受和他们一样的伤痛,而是可以从根本去探讨加害者的生命史,寻找在他成长的过程中,相对应的家庭、学校及政府相关的劳工、卫福及警政等单位,还能多做一些什么来减少这种事情发生的概率,才能让家长不用再担心孩子的安危,让民众可以安心。
“小灯泡的事件不仅让我的心碎,它也让许许多多在这片土地上的父母心碎,它挑起了人们内心最深沉的恐惧”
然而经过在合议庭中诸多讨论,“包括从个人及家庭病识感,到更生、卫福、社区等社会构面针对被告未来可能的社会处遇,理性而言我们支持这样的思辩,但很抱歉的说,身为本案被害者的我们还是看不到未来”,指出现今整体社会状态,无法保证凶嫌一旦假释后无再犯之虞,而被害者、家长们都不应该要承担这种风险。
孩子的安全是父母最大的愿望
身为父母亲,我们最微小的愿望就是孩子可以平安健康的长大,小灯泡事件发生后,几乎人人自危,不敢让孩子离开视线、对后方接近的人心生恐惧,然而除了家长提高警觉外,政府、社会如何营造出安全的环境,更是大家都希望的,虽然政府和民间持续努力,但现今谈到“放心”,似乎还是让很多家长心生疑虑。
图片翻摄自\小灯泡 – 从同理开始,用爱心点亮脸书
2018.6.5 小灯泡父亲刘大经出庭意见全文
我没有受过法学训练,我只能站在一个父亲的立场表达我对合议庭的诉求以及对政府最深切的盼望。
两年多前,当我从电话那头听到从我太太传来的噩耗,当下我的反应只能是匆忙跳上车立即赶赴现场,在重重的车阵中我的思绪无法控制地发生混乱,情绪紧绷与焦虑伴随着自己都听得见的心跳声,我只想用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来证明这个荒谬的消息不是真的而只是一场恶作剧。我心想“管他的”,由是我油门猛踩,我闯红灯了,在繁忙的台北市街头我一口气闯4~5个红灯,我的行为超越了理智,只剩下一个父亲保护子女最原始的冲动。
到了现场血迹斑斑,惨不忍睹,我跪在地上,颤抖的掀起白布,我看到我的小灯泡眼睛半阖,目光停滞,仿佛在说“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我还想带着弟弟妹妹去玩,我还想继续跟你们一起生活呀!”这个画面跟着我,在过去将近八百个日子里,每一分每一秒,在我脑海里从没离开过。
我后来才发现,从那一刻起,我有一部分的生命,早就随着小灯泡生命的逝去也一同死去。而我也发现除了我、我的家人,他们也都死去了一部分的生命。这是何等巨大的锥心之痛,我只希望没有人要再去承担这样的伤痛。所以在过去的两年,我和我太太希望我们整个社会,大家可以一起来好好检视这个案件及其他类似的案件,从被告的生命史开始,来了解一个人到底经历了什么,导致这样的行为,在成长过程中的每一个阶段,其相对应的家庭、学校及政府相关的劳工、卫福及警政等单位,还能多做一些什么来减少这种事情发生的概率。政府要担起犯罪预防的责任,并且定期盘点,对外说明做了什么,让人民了解,让做父母的安心。
然而在这个合议庭中,针对被告重返社会及再犯可能性作了诸多讨论,包括从个人及家庭病识感,到更生、卫福、社区等社会构面针对被告未来可能的社会处遇,理性而言我们支持这样的思辩,但很抱歉的说,身为本案被害者的我们还是看不到未来,套句李茂生教授的话,这种高规格的处遇也不是台湾社会所能接受的,也就是说我们现在整个社会的状态是无法保证被告一旦假释后无再犯之虞,社会支持远远不够的状况下,我反对由被害者一方担负此类风险,我站在一个父亲的立场,我希望合议庭能思考如何运用国家赋予的现有权力及合议庭所企及的能力范畴,防止被告有机会对社会大众,社区邻里再施加同样的犯行。
台湾的社会一直在维护人权的道路上努力着,在这个个案里,也一直有精障者、两公约、修复式司法等议题着墨的空间,我觉得这算是人权进步的表征。但从一个父亲的角色,我也必须提醒,小灯泡的事件不仅让我的心碎,它也让许许多多在这片土地上的父母心碎,它挑起了人们内心最深沉的恐惧,事发后有亲友抱着我们痛哭,我知道他们不只是对一个幼小生命的突然逝去感到哀伤,也同时对于生活在这片土地上,我们以为最理所当然的生命权,尤其是对妇女与儿童的保护,竟然是如此的脆弱不堪而感到忧心与害怕。像我表姐就跟我说她现在上街的时候会不时回头张望,以确定没有突如其来的威胁。
我们的社会要如何减少这类无差别杀人事件,如何在社会的各个构面来作调整,必然是一个长期要努力的方向;但回到本案,被告至今的状况仍是缺乏自觉与愧疚,甚至对于本案犯罪仍处在无感无同情的状态,在在令我感到不堪、愤怒甚至恐惧,以目前的社会现状无法提供此类案件相应的更生,且在缺乏永久隔绝的刑度之下,我希望合议庭能严肃的思考,在我们尚未有能力处理被告重返社会其再犯风险的情况下,任何极刑以外的量刑,极可能将社会大众置于被剥夺下一个无辜生命生命权的风险之上,这对人权不也是一种严重的戕害。
最后,仍感谢合议庭对被害者家属的尊重与理解。
(来源:小灯泡 – 从同理开始,用爱心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