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团法人医院到底算不算营利机构?继去年底揭露8成〈32家〉财团法人医院有盈余,却只有18家缴税后,医改会再批财团法人医院每年与原捐赠财团进行上亿元的交易,绵密复杂程度宛如“白色蜘蛛网”,让外界难以监督。该会呼吁政府,应立法正视“家天下医院”的问题。
医改会董事长刘梅君指出,由于财团法人医院设立时,捐赠者就已经享有抵税优惠,因此医院应属于社会资产。然而,台湾现今法规太过松散,加上社会的误解,让医院被视为财团财产,由财团实质掌控、甚至当成集团事业投资经营的筹码。也难怪愈来愈多财团或教会争相筹设医院,财团法人医院也愈盖愈大间。
以某家企业型医院为例,40年前由企业捐助1000万元成立,如今该院已累计超过100亿元资产。但进一步分析医院财务,竟有33.6亿是向原捐助财团借贷的负债,占总资产33.1%。且医院每年有3.4亿资金以房租、利息或外包等关系人交易,流入该财团口袋,使得当年仅捐1000万的母企业,每年都可有上亿元生意可做,投资报酬率超高!
医改会根据近三年财报及卫福部网站的财报审查委员意见分析发现,财团法人医院乱象,主要源自于关系人交易如“白色蜘蛛网”,让外界难以监督;且负责把关的医院董事会董事都是财团或相关企业自家人,“公资源变家天下”。
若以5大企业型的财团法人医院为例,101年度财报所列与原捐助人或董事会的关系交易密集、金额庞大,即使公开财报,也无法监督是否合理或有无不当交易,更别提台面下的关系人交易。刘梅君举例,某医院每年捐出上亿元给相关医学院,导致该院由盈转亏,但这究竟是利益输送,还是友情挹注?
现行医疗法虽有明定医疗财团法人董事会组与连任规范,更明定“万年董事更替”条款,要求医院董事会每届需更替三分之一;但医改会认为,这些改革根本无法打中要害。
医改会首席执行官刘淑琼直言,政府除了应仿照教育部管理私校掏空的稽核机制,由政府派出常住的公益监察人把关外,也应积极修法扩大增列票选基层员工代表、社区或病友代表参与董事会,才是真正切断“家天下医院”的改革关键。
另外,刘淑琼也指出,台湾应对照美日等国对非营利医院的治理制度,要求非营利医院揭露董事会成员身份、利害关系与关系人交易,并公布医院的利益回避政策与条款,并揭露陈报给国税局的完整财报,才能让外界放心将财团法人医院如此重要的社会资产,交由医院董事会管理。
刘淑琼强调,多数财团法人医院的医务收入有7-9成来自健保补助,而健保的经费来自于纳税人,因此,政府也应将医院等非营利组织的贪腐列为重要防弊任务,廉政署应建立医疗财团法人防贪的监督机制。才不会让财团法人医院成为卫福部管不动、法务机关无心管、其他部会无法可管的三不管地带,变成健保财务的毒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