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长庚医院遭投诉滥用子宫镜检查,健保署公布调查结果,并将追回健保给付费用。不过,林口长庚医院则是认为,健保署的初审医师对于子宫镜检查有所误解;因此将会备齐所有的病历以及相关文献资料,提出申复。
一名妇人3年内接受25次镜检
针对林口长庚医院被投诉滥用子宫镜检查乙案,中央健保署公布初步调查结果,指出该院近3年执行子宫镜检查,不论是妇产科门诊病人平均就医次数或镜检执行率都高于医学中心同侪值,健保署邀请妇产科专业医师进行病历抽审初审及复审后,404件有291件被认定核减,核减率72%,其中一名妇人在3年内接受25次镜检,有20次也被认定属非必要检查而被核扣,健保署并会将结果提供林口长庚医院检讨并做回应与正向沟通。
妇科病人镜检比率高于同侪值
健保署李伯璋署长指出,根据健保署资料分析,全国各医学中心近3年(103~105年)妇产科门诊就医人数平均每年约55万人,林口长庚约8万人,占全国15%;在子宫镜检查方面,在医学中心每年平均检查数为1.85万人,其中林口长庚一年就有0.88万人,占全国受检人数47.4%,若进一步从妇产科门诊病人接受镜检的比率来看,各医学中心的平均受检率为3.35%,林口长庚为10.5%。
此外,健保署以每季执行1次子宫镜检查为标准,近3年接受重复镜检逾12次以上的病人进行归户,发现共有5名病人,其中一名病患累计3年共接受25次镜检。经过专家审核后,认为有20次属于非必要检查而进行核删。
子宫镜检查总核减率七成二
针对林口长庚执行子宫镜检查,该署北区业务组委托专业妇产科专家进行病历抽审,锁定该院近3年执行率高的医师,以及病患重复检查逾10次以上的个案,共计抽审404件,有291件被核减,总核减率72%,其核减理由包括非必要检查/不符健保适应症、过于频繁/重复检查等,待行政调查完成后,健保署将进行追扣给付,这部分也会请林口长庚医院说明。
必要时寻求第二医疗意见
子宫镜检查是妇产科医师诊断妇科子宫疾病的新利器之一,健保署希望妇产科医学会能借此订定相关治疗指引,毕竟大部分医疗行为的决定是由医师端开始,呼吁所有病患对于任何侵入性检查风险要有警觉性,病人有权利请求医师对医疗行为善尽告知说明责任,并不是“医师说什么,病患就配合什么”,必要时应寻求第二医疗意见。
长庚医院将提出申复
对此,长庚医院也立即启动内外部专家双重审查机制;该院指出,初步审查结果都能符合适应症,但外部专家表示有部分案例应先进行超音波检查,如发觉异常时才进行子宫镜检查,亦建议有外院超音波检查者,应详细记载于病历。而对于健保初审医师有不同的见解,误以为院非必要检查比例偏高,将会备齐所有的病历以及相关文献资料,提出申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