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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居家隔离或检疫免触法 卫生局:违反最高100万元罚锾

发布于2020-07-05 11:51:02 来源:laishu.com 作者:Laishu
导读: 卫生局于109年2月27日起依“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简称特别条例)”之规定,针对违反居家隔离或居家检疫之民众分别从重裁处20万至100万或10万至100万罚锾。台南市长黄伟哲呼吁

卫生局于109年2月27日起依“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简称特别条例)”之规定,针对违反居家隔离或居家检疫之民众分别从重裁处20万至100万或10万至100万罚锾。台南市长黄伟哲呼吁市民“自律就是自由”,请居家隔离、检疫的民众读懂全球疫情(死亡人数攀升)、保护同胞,确实配合防疫政策相关规定“宅在家”,切勿心存侥幸,以免触法受重罚。

卫生局表示,本局统计至109年4月6日止,共开罚34人;依情节轻重,违反居家检疫规定分别开罚1万元罚锾者计14人、10万元罚锾者计16人、15万元罚锾者计2人、20万元罚锾者计2人,另有7件办理裁处中。

市府为坚守防疫作为及执法的决心,针对应该遵守居家检疫规定的潘姓市民,3月20-27日每日夜间至住所外500米处跑步,及至便利商店购物致防疫破口之情节,鉴于个人的行为造成社区传染风险提高,影响防疫措施之推动,会以特别条例第15条第2项规定予以重罚。

市长黄伟哲再次提醒市民朋友,特别条例真的罚很大,违反“居家检疫”擅离住家将依特别条例第15条第2项之规定,处新台币10至100万元罚锾;违反“居家隔离”擅离住家,将依特别条例第15条第1项之规定,处新台币20至100万元罚锾,防疫当前绝不寛贷。

卫生局陈怡局长恳切提醒居家隔离或检疫者于隔离或检疫期间,有问题可以拨打台南市防疫专线06-2880180或安心卡中相关专线。如未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防治措施,将依特别条例从重裁罚,请市民切勿以身试法。“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相关资讯,可参阅疾管署万维网(https://www.cdc.gov.tw/)或卫生局万维网网浏览“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相关资讯(https://health.tainan.gov.tw)。(于郁金摄/图台南市-警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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