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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外返台该居家检疫 还是自主健康管理?中央疫情指挥中心解答

发布于2020-02-24 18:51:24 来源:laishu.com 作者:Laishu
导读: 随着全球武汉肺炎疫情持续延烧、各国确诊病例不断攀升,为了防堵疫情扩散,-也祭出“自主健康管理”、“居家检疫”等规范。但即便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多次开记者会说明,仍有不少民众搞不清楚从国外返台后,该进行
随着全球武汉肺炎疫情持续延烧、各国确诊病例不断攀升,为了防堵疫情扩散,-也祭出“自主健康管理”、“居家检疫”等规范。但即便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多次开记者会说明,仍有不少民众搞不清楚从国外返台后,该进行居家检疫,还是自主健康管理?指挥中心表示,有中港澳旅游史须“居家检疫”;而旅游疫情建议“第一级”(泰国、意大利、伊朗)及“第二级”国家(新加坡、日本)入境旅客,入境后须自主健康管理14天。



有中港澳旅游史须“居家检疫”智慧追踪,违反规定外出最高罚15万

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今(24)日表示,入境后须实施居家检疫之对象,主要为考量其具有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地区旅游史,为进行对象之健康监测,而实施居家检疫措施,须待在家中不外出。依开立之“防范新型冠病毒客入境健康声明暨居家检疫通知书”,应遵守之规定包括留在家中(或住宿地点)不外出,亦不得出境或出国,以及居家检疫期间,自主详实记录体温及健康状况等,居家检疫者返家后即启动居家检疫措施,不受关怀介入时机之影响。

指挥中心指出,居家检疫期间,应注意手部卫生,勤洗手,并与同住者保持1米以上距离,减少接触。如有如有发烧或咳嗽等不适症状,不可自行外出就诊,应主动联系卫生单位,由卫生单位安排后续就医事宜。

指挥中心强调,依“传染病防治法”第58条规定及依109年2月6日“具有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地区旅游史者,于入境日起应进行14日居家检疫,期间不得外出,亦不得出境,并应提供详实之联络资料及配合必要之关怀追踪机制”。

因此,为落实居家检疫措施,推动运用智慧科技辅助居家检疫措施,透过手机定位辅助相关防疫作为,均属应配合之居家检疫范畴。违反上列相关规定者,将依“传染病防治法”第69条第1项,最高可处新台币15万元罚锾。

指挥中心再次呼吁,居家检疫对象民众应落实肥皂勤洗手、避免触摸眼鼻口,及做好咳嗽礼节。提醒民众于检疫或隔离期间,如有发烧或咳嗽等不适症状,不可自行外出就诊,应主动联系卫生单位,由卫生单位安排后续就医事宜。更多“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COVID-19,简称武汉肺炎)资讯,可参阅疾管署网站(www.cdc.gov.tw)。

旅游疫情建议“第一级”及“第二级”国家入境旅客,入境后须自主健康管理14天

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今(24)日表示,考量目前列为武汉肺炎(COVID-19)旅游疫情建议等级第一级(泰国、意大利、伊朗)及第二级(新加坡、日本)国家的确诊病例持续上升,且陆续传出社区及医院群聚,因此即日起自旅游疫情建议第一级与第二级国家入境的旅客,入境后14天内,应落实下列自主健康管理措施:

(一)维持手部清洁,保持经常洗手习惯。另应注意尽量不要用手直接碰触眼睛、鼻子和嘴巴。手部接触到呼吸道分泌物时,请用肥皂及清水搓手及彻底洗净。

(二)于自主健康管理期间,每日早/晚各量体温一次、详实记录体温及活动史。

(三)如没有出现任何症状,可正常生活,但应尽量避免出入公共场所,外出时,请一定严格遵守全程佩戴外科口罩。

(四)如出现发烧、呼吸道症状或有身体不适,请确实佩戴外科口罩,尽速就医。就医时,并应主动告知医师接触史、旅游史、居住史、职业暴露、以及身边是否有其他人有类似的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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