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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认知误解接触者不是病人!

2018-04-30 12:34 来源:laishu.com 作者:Laishu
导读: 列为第三类法定传染病的结核病,民众常出现错误认知:“同学有人得到结核病,自己会不会被传染?需要做检查吗?”、“那些接触者检查阳性的人都应该隔离起来,以免再传染给其他人!”台北市卫生局澄清,结核病接触者虽然有较高的被传染风险,但并不是病人,也不会传染结核病!  台北市政府卫生局表示...
结核病认知误解 接触者不是病人!

结核病认知误解 接触者不是病人!

列为第三类法定传染病的结核病,民众常出现错误认知:“同学有人得到结核病,自己会不会被传染?需要做检查吗?”、“那些接触者检查阳性的人都应该隔离起来,以免再传染给其他人!”台北市卫生局澄清,结核病接触者虽然有较高的被传染风险,但并不是病人,也不会传染结核病! 
 
台北市政府卫生局表示,多数人对什么是“结核病接触者”并不了解,甚至认为接触者与结核病人一样,会将结核病传染给别人。其实接触者只是与结核病人接触的时间较长,虽然具有较高被传染的风险,但不是病人,也不会传染结核病,配合接受接触者检查只是为了健康着想
 
北市卫生局指出,结核病最主要的传染途径由飞沫传染,但病毒传染力不如感冒高,需长时间且密集暴露才可能染病。一般人曾经暴露在结核菌环境中,终其一生约有5-10%的人会发病,其中约50%在前2年发病的概率最高。
 
因结核病属法定传染病,医师或医事人员发现疑似结核病个案时,须1周内向地方卫生主管机关通报,若个案确诊为感染结核病,主管机关会依个案临床症状初始日或检查报告日,往前1-3个月推算其传染期,并调查该期间内曾与个案同住或1天内接触达8小时,或在可传染期内累计接触时间40小时以上的所有接触者,通知这些人依传染病防治法,接受接触者检查及卫教说明。
 
北市卫生局强调,接触者不是病人,本身也无传染力!只要平时维持良好生活习惯、定期接受胸部X光检查,并使用简易7分筛检法自我健康检测:当出现咳嗽2周(2分)、咳嗽有痰(2分)、胸痛(1分)、没有食欲(1分)、体重减轻(1分),上述症状合计达到5分以上时,就必须尽速找胸腔科、感染科医师诊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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