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日前针对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部分条文提出修法,并且初审通过修正草案,将医疗给付的理赔范围排除全民健保给付项目;卫福部表示,这不符合公平正义原则,等于是让全民买单。 根据目前全民健康保险法第95条第1项第1款规定,若保险对象发生汽车交通事故,健保署提供保险给付后,可向强制汽车责...
车祸医疗费无法代位求偿? 卫福部:不公平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日前针对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部分条文提出修法,并且初审通过修正草案,将医疗给付的理赔范围排除全民健保给付项目;卫福部表示,这不符合公平正义原则,等于是让全民买单。
根据目前全民健康保险法第95条第1项第1款规定,若保险对象发生汽车交通事故,健保署提供保险给付后,可向强制汽车责任保险保险人(产险公司),代位求偿保险费用。
卫生福利部指出,若未来修法通过,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排除全民健保给付项目,可能出现汽车交通事故赔偿转嫁到未使用汽车的民众分担;青壮年男性的事故费用,由较少开车的女性、小孩和老人负担;如叶少爷的酒驾肇事案例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全民买单。这不但不符合公平原则,并会引发社会不良观感,而且健保估计每年将损失30亿元,由全民共同承担。
根据现行制度,发生交通事故后,民众向强制汽车责任保险请求赔偿后的余额,将由健保署向强制汽车责任保险代位求偿,金额以20万元为限;因此,健保署认为,这不至于影响发生事故民众的权益。根据102年的统计资料,汽车交通事故代位求偿件数约12万件,总医疗费用约42亿元,健保署代位求偿金额约30亿元,求偿比率约71%。
从民国90年7月1日迄今,强制汽车责任保险费率已调降10次,降幅约48%;死亡与残废给付,从民国87年至今,已调高4次。卫福部表示,强制汽车责任保险,目前衍生出的财务失衡,应该由该保险重新精算费率,而不是转嫁至全民健保,造成健保财务压力增加,产生调升健保费的变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