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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清洁剂抽查四分之一不合格

2017-12-23 10:15 来源:laishu.com 作者:Laishu
导读: 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于106年4月至5月期间启动全国性“食品用清洁剂稽查抽验专案”,稽查236件产品,其中61件不符合规定,不合格率约26%,台湾屈臣氏所贩售的欧芮坦蔬果碗盘清洁液、南侨化工所生产的水晶肥皂食品洗涤液、毛宝所制造的毛宝米精萃洗碗精、毛宝小苏打洗碗精,以及用于清洁热水瓶、开饮机的毛...
食品清洁剂抽查 四分之一不合格

食药署刘芳铭主任提醒民众,选购洗碗精等产品时,要多注意相关标示、讯息。

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于106年4月至5月期间启动全国性“食品用清洁剂稽查抽验专案”,稽查236件产品,其中61件不符合规定,不合格率约26%,台湾屈臣氏所贩售的欧芮坦蔬果碗盘清洁液、南侨化工所生产的水晶肥皂食品洗涤液、毛宝所制造的毛宝米精萃洗碗精、毛宝小苏打洗碗精,以及用于清洁热水瓶、开饮机的毛宝天然洗净剂等,都在不合格产品之列。

洗碗精、蔬果清洁液 “食品级、无毒”标示错

根据食药署106年5月18日所公告的“食品用清洁剂标示原则”,洗碗精、食品用清洁剂等产品不可以标示“食品级”、“食用级”、“无毒”等字眼。食药署南区管理中心主任刘芳铭表示,食品用清洁剂若标示“食品级”、“食用级”、“无毒”等字眼,民众很容易误认这些清洁剂的安全性,以为即便残留没洗净也无所谓。为了避免混淆民众认知,建议标示为“食品用”,较符合实际状况。

食药署杨千慧科长指出,不合格产品项目中,以“未以中文化学名称标示主要成分”、“不实、夸张或易生误解”占多数,“未以中文化学名称标示主要成分”产品占不合格产品48%,至于标示“不实、夸张或易生误解”的产品,则占不合格产品22%。目前针对不合格厂商,食药署都已依规定开罚,并要求限期改善。

违法业者 限改或回收或处新台币4-400万元罚锾

食药署指出,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27条规定,食品用洗洁剂应以中文、通用符号标示品名、主要成分化学名称、净重或容量、国内负责厂商名称、电话号码及地址、原产地(国)、制造日期、适用对象或用途、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或警语、其他经中央主管机关公告等资讯;其标示宣传并应符合同法第28条规定,不得有不实、夸张或易生误解情形。违反者应限期回收改正,违反业者可处新台币4-400万元罚锾。

刘芳铭主任也提醒,自107年1月1日起,市售食品用清洁剂产品原料若宣称“天然”、“有机”,必须标示该原料含量百分比,这样民众选购时,才能更了解相关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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