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气温骤降,不少民众喜欢吃热呼呼的火锅暖身!为维护民众食用火锅料产品的卫生安全,台北市政府卫生局特别针对市售火锅料进行抽验,抽验地点包括火锅店、超市等,共计抽验48件,结果发现,其中有2件品质检验不符合规定,不合格率4%。
针对不符规定的产品,台北市卫生局皆已通知贩售商及进货端业者立即下架,且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8条及第47条第8款规定,将处制造业者或责任厂商新台币3~300万元罚锾。
豆腐制品含防腐剂 多食恐造成肝、肾疾病
台北市卫生局表示,本次抽验针对25家火锅业者进行火锅汤底标示、牛肉及牛可食部分原料的原产地标示、重组肉标示、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标示、菜单品名标示是否与食材本质相符、食品有效日期标示查核,结果均符合规定;但是,48件火锅料产品有3件豆腐制品,检出其中2件豆腐制品违规使用防腐剂苯甲酸,不符规定,其余全数均合格。
台北市卫生局说明,本次违规添加的防腐剂“苯甲酸”,俗称安息香酸,为一般常见防腐剂。若过量食用,可能会造成腹部疼痛、恶心、呕吐现象;长期过量食用,恐损害肝、肾、食欲变差,而影响健康。
业者应自主卫生管理 违者将处以罚缓
台北市卫生局提醒,制作火锅料产品业者,勿滥用食品添加物,应重视产品制作过程、环境卫生及自主管理。目前,火锅汤底、牛肉原产地及重组肉标示规定已全面实施,倘未依规定标示将可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25条第2项及第47条规定,处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标示不实,则可依同法第28条及第45条之规定,处4万以上400万元以下罚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