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旅游、长期旅居在国外的民众注意了!过往民众在海外就医,一般都是采核实给付,但考量欧美地区医疗费用较为昂贵,出现同一疾病国内外给付相差太大,引发公平性的问题,以及部分案件有浮滥申请现象,因此将修正为超过部分不予给付。
海外就医核退金下修 推估3.6万人受影响
根据全民健康保险法第55条、56条规定,被保险人在境外发生不可预期的紧急伤病或紧急分娩,就可申请核退自垫医疗费用!不过,鉴于迩来有部分民众疑似滥用健保资源,加上医界反映国人海外突发紧急伤病,如感冒平均一件给付1,273元,但国内一件支付420元,只到诊所就医,显然不公平、也不合理,为拉近国内外给付费用的差距,因而决定调整相关规定,推估受影响者约有3.6万人。
大陆申请核退为大宗 不实诊断单据列黑名单
除了上述新公告的范围外,健保署指出,由于大陆地区是目前健保海外医疗费用自垫申请核退的大宗。虽然健保署要求在大陆住院5日(含)以上的医疗费用单据及诊断书需有当地公证处予以公证,但我方也无从查证私立医院及诊所开立医疗单据的真伪,所以健保署正积极研议,民众在大陆地区就医的医疗费用核退。此外,若境外医疗院所开立不实诊断书或医疗单据,经查获属实,就会列为不予核退的“黑名单”,避免健保资源被不肖人士侵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