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与南斯拉夫建立外交关系

2025-01-04更新

甲午年腊月初九

1955年1月2日 (农历腊月初九),我国与南斯拉夫建立外交关系。 南斯拉夫是最早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之一。早在1949年10月6日,南斯拉夫代外长代表政府致电周恩来外长,声称“南斯拉夫联邦人民共和国政府……已决定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但奇怪的是,这封向新中国表示友好的电文发出后却犹如石沉大海,中国政府既没有复电表示赞成或拒绝,也没有复电表示收到此电,甚至在政府文件和新闻宣传报道中列举承认新中国的国家时也没有提及南斯拉夫的名字。 搁置——迫不得已的“无为”之举 这一特殊现象的背后,主要是苏联因素的存在。 1948年6月,苏南两党矛盾激化,苏共操纵共产党情报局会议做出了开除南共的决定。而此时,成立新中国的问题已提上了议事日程,中共迫切需要得到苏联方面的支持,毛泽东也正积极要求访苏。但南共对苏共的反对,使本与毛泽东存有芥蒂的斯大林更加怀疑毛泽东可能是又一个铁托,同样是“民族主义”的代表。为了表明立场,打消苏联方面的疑虑,并非情报局成员的中共尽管当时对苏南冲突的真实情况并不甚了解,但怀着对苏共权威地位的信任,在得知情报局的决议后,迅速做出了“完全同意”的呼应。 1949年中期,南斯拉夫为顶住苏联联合东欧国家对其不断施以的强大压力,不得不与美英等西方国家建立关系,发展贸易,争取援助。但这在苏联看来却是更为严重的“背叛”,苏南两党冲突愈演愈烈,两国关系也彻底恶化。 在此背景下,新中国政府迫不得已对南斯拉夫表示建交意愿的电文采取了“无为”之道,两国也就此处于隔绝状态。 转变——中南恢复接触 1953年3月斯大林逝世后,以赫鲁晓夫为首的苏共中央开始调整对外政策,主动改善与南斯拉夫的关系,以恢复社会主义阵营的团结。南斯拉夫也希望结束与苏联的多年对抗。6月,苏南双方同意恢复外交关系并互派大使。 突破——中南建交的实现 当日,张闻天发出两封电报致外交部并报总理和中央,建议外交部同意与南建交,并陈述了理由。10月18日,中央回电表示同意,并决定由张闻天代表中国政府在莫斯科同南斯拉夫驻苏联大使进行建交谈判。但开始谈判前,须先见莫洛托夫同志一次,通知苏联政府我们对南斯拉夫将采取行动。 在与苏联方面取得一致意见,并与南方多次协商后,1955年1月2日中南两国正式建立了外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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