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防制反恐融资条例生效日是什么?信用卡什么情况会终止契约,下面一起来了解下:持卡人了解并同意银行为防制洗钱及打击资恐之目的,遵循相关法令之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洗钱防制法」、「资恐防制法」、「金融机构防制洗钱办法」、「银行业及电子支付机构电子票证发行机构防制洗钱及打击资恐内部控制要点」、及「办理信用卡业务机构防制洗钱及打击资恐注意事项范本」)进行以下措施:
一、银行发现持卡人或其关联人(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理人、保证人、担保物提供人)为资恐防制法指定制裁之个人、法人或团体,以及外国政府或国际洗钱防制组织认定或追查之恐怖分子或团体者时,或发现持卡人为前述受制裁、被认定或追查之法人或团体之实质受益人、高阶管理人员时,得拒绝业务往来或径行停卡后以书面通知持卡人终止契约。
二、银行办理确认客户身分措施或认为必要时( 包括但不限于怀疑客户涉及非法活动、疑似洗钱或资恐活动、 媒体报导涉及违法之特殊案件等),得要求持卡人于接获银行通知日起60 日( 含) 内提供审核持卡人身分所需之必要个人资料、或对交易性质与目的或财富资金来源进行说明,于持卡人依银行要求提供必要资料或进行说明并经审查通过前,银行得拒绝业务往来或暂时停止其交易,持卡人逾期不履行时,银行得暂时停止其使用信用卡之权利或以书面通知持卡人终止契约。
三、银行发现持卡人之居住地或国籍符合银行自订之最高 风险国家或地区之定义时,得拒绝业务往来或径行停 卡后以书面通知持卡人终止契约。
2019-02-20 14:30:20